北京新浪網 (2007-09-22 15:33)
本報東京9月21日電 日本文化審議會公布的中間報告顯示,多數委員要求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的保護,在未經知識產權所有者同意的情況下,不僅不可以將歌曲或電影發送到網路上傳播,也不可以在自己家中的電腦上欣賞。 日本現行的知識產權法規定,未經作曲家或電影公司等知識產權所有者的同意,不得 日本《朝日新聞》指出,一旦知識產權法修改之後,今後個人在電腦上下載第三方非法發送的電視節目或是在手機上下載未經著作權所有者許可的彩鈴都有可能成為違法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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