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zipuu 發表於 2010-2-8 00:27:13

[转载]男子异地被拘看守所暴病身亡续:家属获补偿款

男子异地被拘看守所暴病身亡续:家属获补偿款
http://www.sina.com.cn2010年02月07日11:03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记者董钊

  在家属历经近两个月寻求真相未果之后,备受读者关注的“济南男子异地被拘暴病身亡”事件终于有了最终结果。亡者李连成的家属终于获得一笔补偿,但诸多疑问仍未解开。

  疑问最终没有解开

  自李连成在江苏泰兴市看守所暴病身亡后,李连成的家属就提出诸多疑问,比如“体重为何大幅度减轻”、“身上的伤痕从何而来”等,并要求向社会公布监控录像。

  直到现在,李连成的家属也没有看监控录像。来自泰兴市公安局内部人士的说法:“后来经过双方协商,家属在争取检察院的同意后,可以察看监控录像,但家属最后没有察看。”而李连成家属的委托律师表示:“察看监控录像的申请虽然被批准,但对方规定不允许录像,这样意义就不大了。”

  家属不愿再耗下去

  自2009年12月24日,山东泺源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周强和李明刚看到本报报道后,立即参与对此事件的法律援助,两位律师赶到泰兴帮助家属讨要真相。

  1月下旬,杨律师陪伴李连成的妻子到泰兴,和警方进行正面协商,最后确定对方给予赔偿。据李连成的家属和委托律师介绍,在双方签订的协议上,大意是李连成属于因病死亡,鉴于李家家庭生活困难,给予一定的补偿,家属对此不提异议。

  6日下午,记者联系到李连成的妻子李彩云,经过一系列的风波之后,李彩云的语气明显带有疲惫:“我真的受不了了,不能再这样拖下去。我们决定放弃尸检,让连成早日入土为安。”

  李连成的弟弟李连贵也向记者表示:“大哥已经不在了,可我们全家还要生活,他还有孩子,以孩子为重,不想再带来其他伤害。在这件事情上,我们全家耗不起这个时间了。”

  李连成家属表示,自事情被媒体报道后,许多热心人士给予了支持和帮助,他们深表感激。

  泰兴警方称这是“帮助款”

  6日,记者联系到参与此次协商的泰兴市公安局一内部人士,他确认事情已经了结,但对于这笔补偿。该人士表示:“这不能叫做补偿,应该是本着人道关怀的原则,给的一笔钱,用于帮助贫困的家庭。这笔钱不是公安局出的,是民政部门出的。”

  对于李连成之死的几点疑问,该人士给予回复。他表示,李连成的体重应以检察院的结果为准,并没有瘦得只剩下70斤;李连成身上的伤痕并非在狱中所致,伤势极不明显,都很难说那是伤痕。“至于监控录像,我们最后是向家属公开的,但家属没有看。”这位人士最终还表示,“死者已经不在了,我们会充分尊重家属的意愿。”

  新闻回放

  ■2009年11月11日,省城货车司机李连成被江苏警方带到泰兴市。

  ■2009年12月3日,李连成家属接到泰兴警方的通知,此时李连成已经躺在泰兴市第一人民医院的病房里,重度昏迷。

  ■2009年12月14日,医院宣布李连成死亡。

  此后,家属开始向警方讨要说法,并就李连成的死因提出诸多质疑。

  ■2009年12月20日,泰兴市检察院、公安局、宣传部、泰兴市第一人民医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检方宣布调查结果:李连成系因病正常死亡;泰兴市公安局监管活动文明规范,对李连成发病的情况处置及时得当。

  ■2009年12月20日至2010年1月下旬,有律师对死者家属进行法律援助。1月下旬,警方和李连成家属达成协议,家属获得“帮助款”。

jasonxu 發表於 2010-3-29 17:19:07

向警方讨要说法!!!

zhangt 發表於 2010-4-2 20:44:11

这个事情很不好说的,如果真的是警察所为,死者家属不会不去追究。他们既然反复提起不愿在耗费时间,就说明这件事情深究下去,会对自己不利。死者也许生前真的有疾病,但不为外人所知。如果从这方面讲,死者家属必定隐瞒了什么。不过警察局虐待犯罪嫌疑人也是屡见不鲜的。或许死者家属本着人死为大,入土为安的原则,不想再去打扰自己的亲人。再说 自古就有民不与官斗的说法。如果真的追究。吃亏的必定是自己。

meimiaorensheng 發表於 2010-5-12 18:39:25

民不与官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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