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angshaokang
發表於 2009-8-27 02:29:25
搵过一个啦!大把女仔
4cat
發表於 2009-8-27 16:32:45
其实是借口,就是不愿意了。该放手就放手。
sd23sd
發表於 2009-8-29 20:53:38
分手的一个借口!你前女友钓到凯子了!
你不要再做白日梦了!
如果你实在舍不得,那就用你最强的长处去吸引她看看吧,当然如果你最强长处是痴情和耐心的话我强烈建议你去找地方泻泻泻泻泻火了再从新从头把你的女友在你的脑海了走上一遍就有答案了。
caidijuan33
發表於 2009-8-30 14:07:26
用行动表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