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丢掉信用,仅花数年
黑龙江省鸡西市滴道区政府借款20万,12年不还。该笔欠债的始作俑者说:如我不在,我立马就还。第二任区长慎重地说:我刚来,对区里的情况还不了解,上一任都没还的债,我一来就还,不好。第三任直截了当地说:欠债还钱。第四任更是慎重其事地说:法院判决了就还。第五任则说:既然按法律程序办,我们就依法办事。第六任无可奈何地说:这笔债务都是上几任领导遗留下来的,本届政府认帐。听意思,好象是就要还了,但又透着各自不还的理由和苦衷 這些不好怎么評論啊. 呒话可说了~`世道 政府就是政府,果然不是一般人能做出来的 或许,,哎,,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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