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2 發表於 2009-5-8 13:03:32
好像蛮有道理的,顶一下。。。。hrowd83 發表於 2009-7-12 12:32:22
无论边个星座只要太烦太缠人都是同我死埋一边啦!!kyokyo3456 發表於 2009-7-13 10:10:28
言之有理,不过没体验过waawqq1 發表於 2009-7-20 23:11:35
-_-!!!...不知道。。。顶一下。。ooouuu05 發表於 2009-7-20 23:27:06
哎真的是有缘无份啊..marrymarry 發表於 2009-7-22 15:14:38
但是互相吸引了以后应该可以在一起的吧~~ser444 發表於 2009-7-22 16:19:01
楼主说的好象有点道理!!支持!yyl4535 發表於 2009-7-23 13:46:36
一部分准确,一部分不准确.babyrimme 發表於 2009-7-24 03:40:37
zzaqzzaq 發表於 2009-7-25 18:51:38
又是一种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