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goes 發表於 2010-4-7 14:11:45
你不过喜欢她的一点性感而已an0x 發表於 2010-4-11 02:21:08
........................半宅小叔 發表於 2010-4-11 09:09:00
原来你才是她离婚的罪魁祸首!{:4_168:}daylee 發表於 2010-4-14 02:54:15
恭喜楼主左右逢源。fjmggyy 發表於 2010-4-15 14:07:02
三思而后行,但做了决定千万不要后悔shijingjing 發表於 2010-4-16 11:42:58
呵呵 太厲害了 我怎麼沒有遇到呢!~lidong 發表於 2010-4-22 14:56:26
不支持你和他好,七年的感情才是真的!!!!!!!!!!!!!老小邓 發表於 2010-4-22 19:26:37
我觉得你不应该跟她说清楚,毕竟你有自己的女朋友了.zhuang808 發表於 2010-4-22 20:17:50
从了吧,偷人不偷心